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总则 明确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依据和效力等基本信息。医疗机构设置 规定了医疗机构的类别、设置条件、申请设立医疗机构所需的资料和程序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职业道德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1、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2、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以下称《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3、属于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是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而制定的法律。
4、第一百条 受入境、出境检疫的人员,必须根据检疫医师的要求,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有效的传染病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2、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指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如下: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食品卫生法》全文是什么
1、一法一条例是《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是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而制定的法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食品卫生法》和本办法。
3、第六条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的规定,禁止销售无有效保质措施的熟肉制品。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结合西藏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实行行政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提倡科学、卫生的膳食和饮食方式。
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是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颁布实施。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及《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进出境特殊物品必须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卫生检疫监督管理。未经海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第一条 为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也可以分批核销。D级特殊物品的风险最低,包括非免疫规划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体外诊断试剂等。这些特殊物品可以授权分支机构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对于不同级别的特殊物品,海关实行不同的风险管理措施,以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自理报检企业具备自主性强、提供全面的检验检疫服务等优势,但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和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携带特殊物品出入境,应当事先向直属海关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第三章 申报与现场检疫第十二条 携带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各物入境的,入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报,接受海关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