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的安全与卫生
制定并执行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组织和员工的职责,保证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2 有一名对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安全与卫生负责人。配备充足与有效的安全与卫生设施,确保人员和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卫生。
应遵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中的规定。2建立和实施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程序,覆盖从标本采集到检测报告整个血液检测过程。
建立、实施、监控和改进献血服务质量体系,确保为献血者提供安全优质的献血服务,从低危人群中采集血液,确保血液的质量。 12 建立和实施献血场所管理程序,保证献血安全和血液质量。
实验室建筑与设施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中的规定。2实验室的实验用房、辅助用房应满足血液检测工作的需求,以保证安全有效地实施血液检测。
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应覆盖检测前、检测和检测后整个过程,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标准操作规程和记录。2 制定程序文件和标准操作规程的项目至少包括:1标本的管理。2仪器与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校准。
按照有关规定,医院检验科的临床微生物学实验室至少应该达到的生物安全...
二级生物安全防护。经查询医院官网的相关资料显示,最低达到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医院检验科实验室是要求相对较高的实验室。医院的主要实验室包括检验科和病理科等。
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医院临床实验室和检验科对实验室要求最低标准是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Laboratory/Lab)即进行试验的场所。实验室是科学的摇篮,是科学研究的基地,是科技发展的源泉,对科技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实验室等级从1到4级,等级越高,实验室对生物危害物质的安全要求就越高。其中1级实验室对人体没有危害,2级和3级实验室具有不同程度的病原微生物危险性,4级实验室则对人类极为危险的病原微生物进行研究。
(4) 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所配备的消毒灭菌设备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5) 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卫计委对医学检验所建立实验室有什么要求?
实验室建设有以下几点要求: 实验室的建筑应耐火或用不易燃的材料建成,隔断和顶棚也要考虑到防火性能。可采用水磨石地面,窗户要能防尘,室内采光要好,门应向外开,大实验室应设两个出口,以利于发生意外时人员的撤离。
基层医院检验科喜格-实验室建设有以下要求: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
设置医学检验实验室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
卫生化工实验室安全,防毒,卫生要注意哪些事项
安全设施:检查实验室内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如防火设施、防毒设施、紧急冲淋器、洗眼器、安全警示标识等是否正常工作或是否处于可视位置。
(1)、气体钢瓶的使用。(2)、注意事项。钢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可燃性气瓶应与氧气瓶分开存放。搬运钢瓶要小心轻放,钢瓶帽要旋上。安全用电常识:(1)、防止触电。(2)、防止引起火灾。
遵守实验室规则:实验室中有着严格的规则和操作规程,这是为了保障实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在实验室内,应避免奔跑,以免引起意外。穿着也应符合实验室的规定,例如穿实验服、佩戴安全眼镜等。
化学实验室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安全预防 实验室内的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拆修。使用煤气灯时,先将火柴点燃,一手执灯,另一手用火柴点燃煤气灯。
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如下: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实验人员要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等)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不得将安全用具挪作他用。
卫生微生物实验室建筑有什么要求?
除观察窗外,不得设置任何窗户。观察窗要求密封结构,所用玻璃为不碎玻璃。地面应无渗漏,光洁但不滑。不得使用地砖和水磨石等有缝隙地面。通风空调系统为直排系统,不得采用部分回风系统。实验室家具要牢固可靠。
准备室 准备室用于配制培养基和样品处理等。室内设有试剂柜、存放器具或材料的专柜、实验台、电炉、冰箱和上下水道、电源等。洗涤室 洗涤室用于洗刷器皿等。由于使用过的器皿已被微生物污染,有时还会存在病原微生物。
建筑要求:微生物实验室必须建在封闭的场所内,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卫生防疫相关规定。有良好的通风系统和负压防护措施,防止扩散和交叉感染。 设备要求:设备必须按照标准进行布局和选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验收。
实验室内所有的门均可自动关闭。除观察窗外,不得设置任何窗户。观察窗必须为密封结构,所用玻璃为不碎玻璃。地面应无渗漏,光洁但不滑。不得使用地砖和水磨石等有缝隙地面。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实验室具备与其临床检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我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是2006发布的。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日前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决定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