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养殖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预防人畜共患病,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和国务院发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五条 市、县(市、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业标准、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对象,依法对动物和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对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实施监督检查。
5、(1)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2)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
6、第九条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启运三天前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兽医卫生证、章及标志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兽医卫生证、章、标志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对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执业兽医执业行为,提高执业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执业兽医合法权益,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执业兽医,是指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备案的兽医人员,包括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第四条 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执业兽医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5、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办理流程如下:到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到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指定兽医机构进行检测,并交纳检测费用;持兽医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到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办证。
6、(四)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处理动物卫生技术争议;(五)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证、章、标志的核发和管理。第七条 上市出售的家畜,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产地检疫,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售。
贸易性出口动物产品兽医卫生检疫管理办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如下:总则 第1条为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十条 进口动物、 动物产品, 经检疫发现有检疫对象、应检病虫的,应根据不同情况,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报检人分别作如下处理:(一) 患有严重传染病的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全群退回或全群扑杀并销毁尸体。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是指为了保障动物健康和人类健康,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出口的贸易性和非贸易性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应根据有关双边检疫协定、贸易合同和出口部门申请的检疫要求实施检疫。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启运三天前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共分好多章?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包括十章共一百五十四条。
3、按照食品安全法全文内容,食品安全法一共10章154条。
4、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13年《食品安全法》启动修订,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