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检测卫生指标21项都有哪些项?
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包括:微生物指标6项: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
2、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饮用水常规检测项目38项,检测指标:(1)微生物指标(4项):包括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
食品的微生物学指标主要有哪几方面?其与食品的卫生质量的关系如何...
其它指标:微生物指标还包括病毒,肝炎病毒、猪瘟病毒、鸡新城疫病毒、马立克氏病毒、口蹄疫病毒,狂犬病病毒,猪水泡病毒等;另外,从食品检验的角度考虑,寄生虫也被列为微生物检验的指标。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含细菌菌落的总数。它可以反应食品的新鲜度、被细菌污染的程度、生产过程中食品是否变质和食品生产的一般卫生状况等。
目前,我国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微生物指标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3项。
食品微生物是与食品有关的微生物的总称。包括生产型食品微生物(醋酸杆菌,酵母菌等)和食物变质(霉菌,细菌等)和食源性病原微生物(大肠杆菌,肉毒杆菌等)。
微生物与食品的关系主要有有益、有害、有益和有害相互转化几种情况。
卫生检验具体指哪些?
验地面:卫生间是瓷砖到顶的,要检查阴角、阳角达到90度,四角无磕碰(房顶四角和地面四角),检查地砖和墙砖无变形开裂和空鼓。
承担环境卫生的检测,包括饮用水,空气,化妆品,消毒杀菌产品,医院内污染等微生物指标的检测。承担病毒的检测,包括健康人群体检血清学指标检测,疾控监测范围内病毒培养分离,疫苗效价滴定等检测。
各岗位(工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状况,包括作业人数、工作地点及停留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
样品采集、样品处理等。卫生检验理论实践内容包括:样品采集,从不同的物质中取得代表性的样本,包括食品、水药品等。样品处理,指的是对采集到的样品进行预处理,例如过滤、制备培养基等。
首先是肝功能(验大血)、B超等不能吃早餐的检验,妇科要多喝水;然后其他项目就无所谓了,常规检查(挨个检查):血压、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心电图、肺X光等;特种作业人员约定项目。
海关;商品检验、动植物检验、卫生检验。一关三检是指1999年之前进行进出口贸易活动时的例行检查,一关三检中的一关指海关,也就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三检指商品检验、动植物检验、卫生检验。
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食用醋中酸度要求,检测方法?
酸度:食醋的酸度是重要的质量指标之一,一般来说,食醋的酸度应该在4%~5%之间,但是不同类型的食醋酸度有所不同。酸度的检测可以采用酸碱滴定法、电位滴定法等方法。
国家标准(GB 18187-2000)规定,食醋中的总酸(以乙酸计)含量应 ≥5g/100mL。本产品依据酸碱滴定法。
电位滴定法测定食醋中醋酸的含量如下:实验目的:通过醋酸的电位消定,掌握电位消定的基本操作、PH的变化及指示剂的选择。学习食用醋中醋酸含量的测定方法。
食醋中醋酸含量的测定方法:(1)用200mL移液管吸取食用醋试液一份,置于25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取200~50.00mL试液(5),使之含0.035~0.070g酸,置于250mL三角瓶中。
食醋中总酸含量通常以乙酸表示,ph值反应的是食醋的酸碱度,两者不是一个概念。总酸的测定可使用滴定法,以酚酞为指示剂,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ph值简易测定可使用ph试纸,要精确测定可使用ph测定仪。
无公害鲜食葡萄卫生指标检验包括哪些内容?
无公害鲜食葡萄卫生检验按照上面所述的11项具体指标进行检验,这一类检验国家已制定出专门的检验方法。但这些指标的鉴定必须在国家指定的质量检测部门或药物检测部门进行,这样的检测结果才具有可靠性和法律性。
它明确规定出无公害鲜食葡萄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的术语、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藏等九个方面的确切含意和具体要求。从而使无公害葡萄质量检验做到有章可循。
第二类检验是交收检验,即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必须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的内容包括:产品包装、标志及果实感官指标。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的介绍
1、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是指按照国 家制定的卫生标准、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的卫生检测。
2、法律分析: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3、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4、前两个标准为国家推荐标准,而后一个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