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第一条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以下简称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饮用水符合有关卫生规范,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生活饮用水需要感官性状良好。透明、无色、无异味和异臭,无肉眼可见物。生活饮用说在流行病学上是安全的。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是对河北省内生活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控标准及其制定、安全检测、健康教育等方面涉及的规定。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的管理制度和标准。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可以根据法律实行。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4、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和相关信息共享机制。
5、第四条 省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公司饮用水的管理制度!
1、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
2、第十七条 供水单位应当负责组织本单位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清洗消毒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经过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公司饮用水的管理制度 1 公司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2为员工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生活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版)。
4、本规定适用于对全公司所有饮用水的管理。0工作程序 1由办公室每年安排卫生、环保部门对公司饮用水以及饮用水的储运设施、加热设施进行卫生方面检查,并留存记录,及时对不合格设施进行清洁、替换。
5、第九条 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